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注意了!在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时,谨记选定1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点,以下简称“异地门诊选点”。而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备案人员(异地长期居住、异地安置退休、常驻异地工作、异地生育备案人员)在就医前也需要进行选点。
异地就医门诊选点好处多,待遇提升有保障,线上操作很便捷。
在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生效时间段内,在就医前完成选点即可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待遇。
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,不设起付标准,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标准执行,根据参保险种的不同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。
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:在一级及以下、二级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支付70%、60%、50%;
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:在一级及以下、二级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支付60%、50%、40%。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:在一级及以下、二级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支付60%、40%、40%;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:在一级及以下、二级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支付70%、60%、50%。
(一)线上办理方式
第一步,微信搜索或者扫描下方葵花码进入“粤医保”微信小程序并登录。首次登录需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,激活医保电子凭证。
第二步,在首页“业务办理”栏找到“门诊选点登记”,点击进入。
选择“本人选点”,点击“新增选点”,“选点类型”选择“异地就医门诊选点”,机构所属区域系统自动获取当前有效的异地统筹区,在“机构名称”栏点击“请选择”,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定点医疗机构,点击“提交”,即可办理。
线上代人选点方式
主页点击“门诊选点登记”后,点击“代人选点”,点击“添加成员”。输入成员信息,点击保存。
点击需要选点成员“+选点”。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,成功提交后即完成普通门诊选点。
(二)线下办理方式
参保人凭本人及代办人(如需代办)身份证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就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/站、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,或市、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均可办理选点。
(一)异地普通门诊选点不影响门诊特定病种选点、产检选点等。已办理异地门诊特定病种选点、异地产检选点等仍按原来已选范围享受相应待遇。(二)如您过往已办理选点,或在“粤医保”上查询到已完成选点的,则无需重复办理。
来源:中山医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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